新聞媒體報導




針對某記者媒體報導「『買三萬跑步機』送貨搞壞20萬地板 年輕太太提告毀損」內容之聲明稿



  針對某記者媒體報導內容之原由,該名記者透過本公司粉絲頁私訊方式詢問此事,在還沒確認該消費者與本公司經銷商溝通之事實前,即發出新聞報導,為還原事情真相,有必要向社會大眾特此說明:
 


       2017/5/17 本公司經銷商於消費者購買後,3天內立刻安排送貨;安機人員在一樓住家外面拆跑步機外箱等包材、組裝並裸機搬運至四樓該消費者指定的位置,在搬運至四樓的過程中因安機人員不慎導致跑步機(裸機)有碰撞,造成跑步機機身損傷並將損傷的跑步機留於該消費者家中(因消費者已付款),雙方達成協議換機,所以安裝並未成功。



      2017/5/21 再次安排換貨,消費者要求更改跑步機放置位置,安機人員發現跑步機原擺放位置已被移動,但仍然配合協助該消費者的要求,將原先放置的橢圓機的位置移開並進行換機後的跑步機安置,並於安裝完成後離開。門市人員在安裝完成之後接到該消費者客訴表示,安機人員在搬運過程中刮傷地板。



     北區經銷商得知此事後,立即派業務部邱協理了解並協調此事,並於5/22早上立即致電該消費者,並確認於5/23中午至消費者家中溝通協調此事。



     整個溝通的過程,本公司經銷商並無態度強硬及不理會此事,消費者也「無與本公司提及訴訟事宜」,該記者之報導均為「未經雙方證實」之新聞內容。本公司特在此還原事情真相。



     本公司非常注重整個銷售及服務的過程,因意外造成該消費者對北區經銷商服務不滿意為本公司之責任,該名記者之「未經證實之報導」,已嚴重地傷害本公司聲譽及形象。希望本聲明稿內容能夠讓大家瞭解事實真相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發稿單位:必艾奇亞洲有限公司 公關行銷部